他突然抬起头,问:
「颜雪,我们可以不止是朋友吗?」
我现在还记得他小心翼翼的眼神。
十八岁的沈篱害怕离我太远,拼命想追赶我。
那样一腔赤诚的少年让我的心砰砰乱跳。
在一起后,我说:
「没关系的,我们是恋人,以后我可以停下来等你。」
他温柔又坚定地摇头:
「不要,颜雪,我不需要你为我让步。」
后来,和沈篱在一起的每一天,我都很快乐。
他足够了解我。
连我六岁时喜欢的棒棒糖口味他都记得。
但他说得很对。
我跟他,实在是认识太久了。
天快亮的时候,我才睡过去。
这次,沈篱没有来找我。
以后也不会了。
人不是在一瞬间烂掉的,是我发现得太晚了。
但我一旦发现了,那我们就该结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