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正终究还是没能再吃得下被少女视为珍馐的美食。
风雪停歇,街上的人声愈加热闹。
他没去想现在瞧着才十西五岁的自己到底是庄周,还是那只蝶。
满脑子都是热乎乎的大肉包,以及加了紫菜虾皮榨菜肉沫的咸豆腐脑,要是再来根脆油条,那便再美妙不过了。
吃这件事,可比活着更重要。
“肘,吃饭。”
方正招了招手,见明映雪盯着自己一脸困惑,只好解释道:“去街上吃点热乎的,暖暖身子。”
明映雪默默藏好自己的那些宝贝,转而捧起一只黝黑的残缺瓷碗。
“拿碗做什么?”
方正不禁皱眉。
“讨,讨饭,你吃。”
少女磕磕绊绊起身,拖着条腿一点一点走向门槛,而纵使再轻微的动作,总也会牵动她身上那么密密麻麻伤口其中的某部分,只是眨眼功夫,鬓角那略带枯黄的发丝就粘在了面颊上。
可方正连一声闷哼都未听见,再度沉默。
以她那蛮兵父亲每月看守义庄的薪俸,喝上几顿酒再来上几场小赌,能有剩余给少女买食物垫肚定当不可能,估计大半时间还得靠那些供品和少女乞讨度日。
苦难二字,仿佛写满了明映雪的三千黑丝。
方正没来由地觉得烦躁,低喝道:“回来,以后不用你去讨饭。”
而这一声,吓得明映雪浑身发颤,瓷碗摔落,叮叮当当碎了满地,表情胆颤惊惧,以至于整张脸都变得有些可怖起来。
“我,卖,卖不出去的。”
方正沉默,然后长长吐气。
文字的表达终究有限,当一个角色从纸面跳跃到真实世界,那些风雨霜雪的颜色,将会连那些细微表情下的情绪照得清清楚楚。
两句简单话语,就能构造出一幅幅画面。
浑身酒气的蛮兵,一手提着酒瓶,一手拖着犹如木偶的女孩,走过一家家灯火如纱